行洪论证
■ 简介 introduction
行洪论证是一种报告形式,由书面报告和讲解组成,主要内容是关于工程对于地区的影响,例如一个水利工程对当地环境的影响、水位的高低、是否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等。
■ 法规 statute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2002.9.5颁布 2002.10.1实施并于2016.7.2修订;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 1997.8.29颁布 1998.1.1实施并于2016.7.2修正;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2011年1月8日修正版;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》1991.7.2颁布并实施 2005.7.15修改;
5.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》1992.4.3颁布并实施;
6.《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川水发【2004】40号。
■ 文件 file
1.《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》(SL104-95);
2.《防洪标准》(GB50201-2014);
3.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》(GB50286-2013);
4.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》(SL252-2017);
5.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》(SL44-2006);
6.《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》GB50423-2013;
7.《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(SY/T 0053-2004);
8.《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》(JTG C30-2015);
9.《四川省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》(1984);
10.《四川暴雨统计参数图集》(2010年版)。
■ 标准 standard
1.河段防洪标准:根据《防洪标准(GB50201-2014)》有关规定,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应根据其人口或耕地面积分为四个等级,各等级的防洪标准表1-1。
备注:人口密集、乡镇企业较发达或农作物高产的乡村防护区,其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。地广人稀或淹没损失较小的乡村防护区,其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。根据《防洪标准》(GB50201-2014)的规定,结合城市等级、发展需要及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确定河段防洪标准。
2.穿越工程防洪标准: 根据《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》(GB50423-2013),河流穿越工程等级分类见下表: